江苏省财政局,江苏省财政局***初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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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人力***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不能少于60学分。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课时折算为3学分。
一些地区规定,会计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是可以对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补学的。会计人员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前年度的学习。
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90学时是90个小时。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内容的第十条:“自资格证书批准日的下一年起,每个自然年为一个继续教育周期。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个周期内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所以参加银行从业继续教育,每个周期是需要学满90学时的。
需要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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